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建公用[2019]4号
时间:2019-01-24 17:2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联系人:何志健 联系方式:555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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